记者调查发现:被法院和法律专家认定的“无效条款” 在20多家保险公司的合同中普遍存在———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亿辆左右,随着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汽车保险业也发展迅速。绝大多数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份商业保险,其中不少车主还给自己的车买了所谓的“全险”,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加安心,因为很多车主都认为所谓全险就是自己的车无论碰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全额理赔。
那么,事实真的像车主想的那样吗?所谓的全险真的能给车主带来真正的安心吗?
索赔案例
买全险保险公司不全赔同一公司出现两种做法
广州车主小张酷爱汽车,大学毕业不到两年就几乎用全部积蓄买了车。为了开起来更安心,小张按保险人员的建议买了所谓的全险。小张说,“我全部买齐了,甚至把第三者责任险也提高。”但全险究竟包括什么,小张表示也没细致看,“总之从买车那一刻开始,就一直买的全险。保费第一年3900多元,第二年3700多元。”
前不久,小张在停车场排队时出了个小事故,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但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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