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在北京举行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听证申请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分析提出种种现实和可能性的同时,亦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趋势作出了初步评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这项全新的制度真正实施才一年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和完善。此次中国保监会提出的“双向调整”政策迈出了交强险改革的关键一步。交强险贵在平稳起步、长远发展,在保额提高1倍、基础费率平均下调10%的新方案下,交强险业务的经营将会出现怎样的结果,会不会造成“大起大落”?
首先,以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经营结果为基准,实施新方案之后将产生五个方面影响:责任限额上升至12万元,赔付成本将上升15%-20%;无责案件赔付比例从20%降至10%,赔付成本将下降2%-3%;根据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办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将按年享受费率优惠,根据事故发生比例,考虑每年新车增长量,预计2008年总体费率下浮幅度将达到8%-10%;本次拟推出的费率调整方案将导致整体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6%-7%;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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