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一直非常关注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2月29日终于发布了。在这个文件中,保监会明确提出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单纯考核赔付率、变相压低赔偿金额而影响理赔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强调有车险理赔资质的险企,不得强制消费者到指定维修单位。 加大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保险理赔难和汽车保险销售误导而引发的投诉,已成为备受诟病的顽疾。2月29日,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中则对具保险理赔资质企业明确提出要求:首先,不得单纯考核赔付率、变相压低赔偿金额而影响理赔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次,针对行业一直以来的重销售、轻服务的问题,《指引》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车险理赔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理赔资源配置力度;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车险理赔集中统一管理。 为此,保监会要求,各大财产保险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理赔质量现场或非现场专项检查,包括对各级机构理赔服务的规范性、理赔服务效率、理赔关键举措、赔案质量、特殊案件处理、理赔...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