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二手车按新车价投保,一旦发生事故,定损该怎么算?报案3个月,才等来定损结果,租车费用谁来承担? 随着近两年我国机动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与此同时,有越来越多的车辆保险纠纷诉诸法院。自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以来,上海市一中院共受理车辆保险案件151件,其中77件涉及私家车,占51%。 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召开私家车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对车损险合同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1、旧车投保时“高保低赔”怎么办? 旧车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车损险是目前实务中常见的现象,即旧车按照新车价值缴纳保险费,却按实际价值进行理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车辆修理时使用新零件,所以应以新车价值投保。如果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车主获得的保险金基本可以覆盖修理费。但在车辆全损的情况下,则与预期的赔付会产生较大差距。 案例: 车主鲁某投保时车辆已经使用了90个月,但双方在保险合同中仍然约定按照新车购置价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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