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小区车位的小轿车被撞,保险公司却以“没有交警部门证明”为理由拒绝理赔。车主李先生对此深表不解。
据李先生介绍,前不久,他发现自己停在小区车位的小轿车被损坏,有明显的车撞痕迹,但他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部车撞的。他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随即派人到现场勘查并拍了照。李先生的车已经上了车损险,他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赔偿,保险公司要求他必须提供交警的事故证明,方可理赔。李先生与交警部门联系,交警部门认为,此事不属交通事故,又无法确定肇事车的车牌号码,因此无法出具证明。保险公司因此没有做出赔偿。
李先生表示,交警的答复可以理解,但对保险公司的态度很不满意。因为在保险合同上,并没有要求事故证明一定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做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这样的保险有什么意义。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车位发生停车被撞事件,在无法查找肇事车辆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有情可原。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既违约又违法。车主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说明理赔时需要有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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