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为刺激与拉动国内汽车消费,有关部门推出了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由之前的10%降为按5%征收。当年,小排量乘用车的市场份额由之前的约50%增长至70%左右。
按原先计划,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以及以旧换新等刺激政策,均应在2009年末或2010年中期终止,但在综合各种因素的考虑后,这些政策被顺延至今年年底。不过,2010年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已由减半征收改为减征2.5%,即按7.5%征收。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表示,随着国内经济的好转,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的逐步提升,今年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从购置税优惠政策的走向趋势上看,2009年优惠5%,2010年优惠2.5%,2011年会取消购置税优惠政策应在情理之中。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车辆实际购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必须按照实际购置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严禁擅自降低计税价格。
近日公布了购置税的调整政策,这是对广大普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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