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医疗费对于交通重伤事故可谓杯水车薪,机动车一方可能做出“撞伤不如撞死”的逆向选择。交强险的这种分项赔付,不利于帮助人们树立先救治伤者的意识。
1万元的医疗费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费用都在3万元到5万元之间,如果能提高到这个额度,将大大提高对受害人的保障力度,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去年9月11日9时10分许,徐先生开着女儿的吉利远景轿车,沿着永庆路,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陇海西路与永庆路交叉口时,一辆公交车开得很快,两车就碰上了。
公交车停下来时,公交司机说徐先生开车撞的他,还说他的车上有两位乘客受伤。交警随后也赶到了现场,一番询问后,便认定徐先生的车“拐弯没有让直行的公交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去公交车上看了那两位伤者,有一个腿摔了,后来赔了600元,这个姓吴的女子,和我年纪一般大,我也没见她有外伤,只见她发出痛苦的‘哎哟声’,还说手上的玉镯摔两瓣了。”
后来,吴女士被医院诊断为外伤后脑震荡综合征及软组织损伤。因为和吴女士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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