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车主对交强险并不陌生,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车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如果车主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不然就会成为“裸车”,给有车生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月28日上午,常熟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交巡警大队东南中队民警在昆承湖穿湖大堤常沙线路口值勤,发现安徽籍驾驶人朱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3月7日下午,朱某某到中队窗口接受处理,并出具了缴纳1665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生效时间为2013年3月1日0时。询问中,民警获悉他之前的交强险有效期限到2013年2月26日,到车辆扣留时刚刚过期了两天。朱本人也承认自己是知道保险过期了,也打算着要去续缴交强险,却因为有事被耽搁了下来,又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将过期了二天的车辆开上了路。
现朱某某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二倍罚款,缴纳了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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