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7•21”暴雨过后,财产损失最为惨重的要算数以万计的车主们了。暴雨过后,在京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损失保险接到报案数已达到31698起,估损金额约2.6亿元。保险赔付的焦点集中在发动机进水问题上。
很多车主发现,自己投保的“全险”并不等于“全赔”,如果是车辆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只是需要更换零件、电路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如果发动机进水了,除非另外购买了涉水险,否则不予赔偿。而且,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涉水险,并不包括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造成的损失。
其实,车主们一般所说的车险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涉水险在各家保险公司的称谓不同,但本质一样,均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所谓的全险是指所有的主险,包括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涉水险这种附加险需要另外购买。
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的王亮表示,“涉水损失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责任险,属车损险的附加险种,是指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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