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戴小姐向银行抵押贷款买了一辆新车,购置保险时,约定保险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当月,戴小姐开着未上牌的新车上路,在路口撞到另外一辆小车。交警部门认定,戴小姐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未按照规范安全驾驶,负次要责任。
事后,戴小姐拿着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称,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戴小姐无权越位索赔。那么,到底谁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
所谓第一受益人:就是以合同形式约定的保险标的受到损失以后,保险公司将赔偿金额支付给的对象。同时,第一受益人必须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之人不能成为受益人。其实,戴小姐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不会损害银行的抵押权。保险赔偿金的功能是对保险标的价值的修复或重置,本案中该车辆只是部分损失,并非全部损失。如果将保险金给了第一受益人,则不利于戴小姐对小车的修复或重置。因此,戴小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受益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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