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一周年。其中,新《保险法》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赋予了受害方直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然而,近期在北京发生的一起理赔纠纷中,仍有个别保险机构车险理赔对新保险法视而不见,有法不依!日前记者赶上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车辆保险理赔案。 事情还得从8月底的一个周末说起,彭先生和家人驾车在去香山的路上正常行驶,莫名其妙地被一辆拉沙子的卡车追了尾。彭先生的车左后部位就被撞坏了,然后彭先生就报了警。警察来了认定追尾的卡车负全部的责任。经询问,肇事追尾的卡车司机在华农财险公司上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彭先生就没太着急。可没想到,9月13号他接到肇事司机的电话,说华农财险公司让他自己把修车的8万元钱垫上才能取车,开口就向彭先生借8万元钱,说去华农财险公司报销后然后再把钱还给彭先生,彭先生听了这个事情之后很吃惊,反问道:“我的车被你撞坏了给我造成不少的损失,我不找你要钱就不错了,你怎么黑白颠倒地让受害一方垫钱那呐?再说这修车款也应该你方的保险公司出才对呀!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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