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购置了一辆奔驰越野车,销售汽车的4S店送了王先生一年保险,总价为4.1万元。没想到,车子刚开1个月就撞上了围墙,车身损坏,维修费用花了26万余元。王先生认为,发生碰撞,车辆破了相,自然也掉了价,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车辆贬损费用。日前,鼓楼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大奔撞上围墙 去年5月,王先生花了155万元在福州购买了一辆豪华奔驰越野车。当时4S店正搞活动,店方代王先生投保了价值4.1万元的“机动车辆综合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投保155万元,并投保车辆损失的不计免赔率。 去年6月23日,王先生驾车不慎撞上了路边的围墙,王先生受轻微伤,车辆和墙体都有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王先生的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认定车辆的修理费用为26万元,但没有对车辆受损后的价值进行认定。王先生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对车辆的贬损价值进行鉴定,认定贬损价值为6.4万元。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贬损损失,被保险公司拒绝。因此,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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