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后把车钥匙交给了同桌的酒友,23岁的车主王华至今都在为这个错误的决定后悔。王华朋友无证醉驾,撞伤一名3岁男童,导致对方摘除了一个肾。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男童后,将王华和他朋友告上法庭,追偿7.7万元。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华和他朋友承担连带责任。 无证醉驾肇事造3岁小孩8级伤残 “喝醉后钥匙传来传去”去年7月1日下班后,同在一个工厂打工王华和2名同事约好了一起吃饭。3个人兴致很高,在一家小餐馆里喝下了1斤多白酒,出餐馆时,大家都有了醉意。 王华说,他醉得比较厉害,明显骑不了摩托车,于是把车钥匙交给了同事罗力。罗力又传给一起吃饭的同事何喜,最终何喜骑着他的摩托车,罗力用自己的摩托车载着王华,开上了回家的路。 2辆摩托车开到镇海临俞工业区石柱路,碰到在外散步的孙某一家人,何喜反应不及,将孙某3岁的儿子撞成重伤。事后,孙某儿子在医院摘除了一个肾。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何喜进行酒精度检测,发现何喜不仅是醉驾,而且属于无证驾驶。2个月后,何喜被司法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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