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历经三次审议通过的新版《保险法》较现行《保险法》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更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新《保险法》到底给消费者带来了哪些好处呢?记者近日采访了鞍山市保险行业的业内人士,并就新《保险法》体现的几大焦点进行解读。 条例: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意义重大,可有效保护其权益,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 解读:本市某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收入,放低投保标准,大量吸收客户投保,等到客户出险时却说客户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这样一来,对投保人来说就白白缴纳了大量保费,新增的不可抗辩条款进一步完善了对被保险人的保障。 条例: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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