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的刘先生在安邦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车上了保险。 2008年11月5日早8时,刘先生开车上班时,为躲避对面的摩托车,撞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左侧车门及底盘边缘因碰撞塌陷。刘先生随即向安邦保险公司报了案。 1小时9分钟后,接到短信回复:“您的报案已受理,负责本案查勘员叫李某,电话是139……”刘先生立即与其联系。李某回电话说在阳泉,让刘先生拍下现场照片,用邮箱发过去。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时间,为避免堵塞交通,刘先生将车暂时移开现场,等交通舒缓后,迅速补拍了现场照片发了过去。随后花了700元修好车,并将修车情况告之。李某回电说:“请将修车发票寄到阳泉。”刘先生便用挂号信寄出发票。 2009年2月11日,安邦公司又在侯马补拍了车辆外形照片,之后一直没有消息。直到4月26日下午3时,该保险公司的一位女同志来电话说:“不予赔付。”此回复,竟是刘先生半年等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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