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理由:出车祸时该车行驶证过期了 141万的豪车刚买一个多月就发生事故,大修一番后花了87万余元。此后,保险公司对此拒绝理赔,原因是车主的临时行驶证存在是否过期的争议(需鉴定)。 昨日上午,西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2月4日花费141万元购置了一台奥迪A8轿车。同年3月17日,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另一车相撞,导致该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87万余元。 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我市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支付了保险费3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今年3月3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赔金87万余元。 临时行驶证过期成“病根” 被告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保险合同中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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