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国家二级古树,在交通事故中被撞倒后,肇事车主向村委会赔偿后转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引发诉讼。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对古树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车主和保险公司均表示,国家对古树归属规定不明,村委会作为权利人来索赔不合适。 中国园林网3月23日消息: 一棵国家二级古树,在交通事故中被撞倒后,肇事车主向村委会赔偿后转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引发诉讼。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对古树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车主和保险公司均表示,国家对古树归属规定不明,村委会作为权利人来索赔不合适。 据了解,2007年8月31日,杨某的货车行驶到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陈家庄时,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将一棵古树撞倒,该树是国家二级国槐。杨某先行赔偿了村委会36万元,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只同意赔付20万元。杨某认为,该货车的约定保额为30万元,保险公司应当全额予以赔付,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理赔款30万元。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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