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孔先生这几天有些郁闷,12日晚上,他驾车行驶在绕城高速公路上时,车子被路面上的一块大石头硌坏了右侧前后轮胎。可几天过去了,却找不到人承担责任。
11月12日晚上6点多,从金华返回宁波的孔先生驾着别克凯悦轿车行驶到宁波绕城高速往姜山北方向30公里处时,车轮被路上的一块大石头硌坏了。“当时天已经黑了,车速每小时100公里左右,发现前方有石块时已来不及避让了。”孔先生说,当时车子一下子飞了起来,然后重重摔下,幸亏操作正确,没有造成翻车。孔先生下车后发现,这辆别克凯悦轿车的右侧前后轮胎、钢圈均已损坏,车辆无法行驶了。孔先生随即拨打“122”报警。高速交警赶到后,对现场进行了查看,随后别克轿车被拖入了服务站。
“虽然觉得挺倒霉,但当时心情还是比较坦然的,以为这起事故总会有单位承担责任。”孔先生说。但此后事态的发展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第二天,高速交警就这一情况给孔先生出具了一份证明。记者昨天看到,这份证明仅对孔先生驾车碾到路面上的大石块,造成车辆右侧前后轮胎受损的事实予以认可,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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