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在上海的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按照购车合同约定,由于罗先生是贷款的方式进行购车,因此需要投保3年3个月的车辆保险。其中,保险项目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罗先生按照双方约定,缴纳了保险费用1.2万元。 可当罗先生从经销商处拿到了保险公司开出的保单后,却发现除了第一年的保单上四个险种均投保外,在剩下的2年3个月的保单上,第三者责任险却不见了踪影。这让车主罗先生感到非常不满。 另外,除了保险,罗先生对于经销商给出的车价发票也存有疑惑。据罗先生介绍,当时购买这款车时,销售人员曾经在纸上为罗先生列出了各项费用的具体价格。而最终在合同上,就只有一个总价,为15.065万元。其中,车辆价格为11.98万元,由于罗先生要求增加天窗和电动座椅,其费用各为6000元和1000元,因此,该车的最终销售价格为12.68万元;同时,按照此价格折算购置税为10837元。但在经销商给予罗先生的发票上,车价一览却写着11.28万元,与实际售价相差1.4万元。另外,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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