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通过正式渠道露面,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与费率浮动挂钩的,一是车主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二是车主发生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情况。挂钩时,只计算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但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从草案规定本身来看,似乎有点儿“不公平”,保费下浮的必备条件比上浮高,比如交通事故方面,只要上一个保单年度发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保费就上浮30%;而要享受20%的最高下浮下限,则必须满足“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这一条件。同样,在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方面,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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