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刘家辉律师认为,交强险费率制定应该有第三方参与。目前的交强险费率是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几家大公司厘定、保监会审批并颁布实施的,实际上起关键作用的还是保险公司。庹国柱教授提出,应当由中立的第三人,如政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独立中介人,来负责调查盈亏情况并制定标准费率。
从去年7月1日开始,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已经实施9个多月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是不盈不亏。实施之初就有暴利之嫌的交强险,近日又引起了部分车主的质疑,一家律师事务所称,消费者有随时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开始征求授权委托。
交强险有暴利嫌疑
听证活动的发起人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表示,她像很多车主一样,去年交强险实施时并没有仔细研究,直到出险后她才发现其中存在诸多不公平条款。“比如无责还要先行赔付对方400元,另外,以前车险保费一年才1200元,现在仅交强险保费就1050元,保额却只有6万元。”刘律师说,“交强险承担了不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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