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疑点探访”栏目刊出《车贷又现“零首付”:馅饼,还是噱头?》一文,引发金融管理部门回应。人行武汉分行货币信贷处负责人昨日表示:车贷没有“零首付”。
这位负责人就报道所披露的市场现象明确指出,按照当前国家信贷政策,凡属于银行系统的车贷业务,不允许出现“零首付”。如果有银行参与此类违规业务,人行将督促其尽快纠正。
这位负责人分析,报道中披露的第一家车商“三成假首付”,16%%的利率属于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但银行一般不会收取这么高的利息,可能只是车商或担保机构所为,这笔首付费用也可能是车商或担保机构垫付。
报道中披露的第二家车商搞“房贷转车贷”,其实质是银行将买车人的房产做抵押,以规避车贷风险。但车商在宣传中没有说明房产抵押要收取的各种费用,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据了解,银行监管部门已要求本地各银行在宣传车贷产品时,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银行应该客观宣传自己的车贷产品,不要用改头换面的方式参与车商和中介机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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