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三包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
-售出30日内,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退货
-用于三包修理零部件须原装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并拟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
《规定》要求,销售商向消费者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条款。修理商用于三包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原装零部件,其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规定》指出,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若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规定》强调,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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