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提振汽车产业的政策之一,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如期出台,新政策的出台旨在为进入6月份便增长乏力的国内车市注入一剂强心针,但从各方对于该征求意见稿的反应来看,似乎并不乐观。 补贴力度有限
上周五,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车辆报废更新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等具体程序,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从补贴范围看,此前受政策拉动作用有限的商用车是主要惠及对象。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测算,该政策实施后,今年内有望拉动30万辆左右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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