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不久前想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在一家经销商处购买赛欧SL。经销商处的车价是89800元,但是由于不满意经销商指定的保险公司所以推迟了购买计划。周先生觉得自己的情况上人保的保险更划算,但是经销商却告之周先生如果在这里做贷款就必须上自己指定的保险公司的车险,周先生认为自己应该有自主选择车险的权利。但是经销商却告之周先生这是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并不是经销商行为。其实,经销商将贷款和保险组合销售是车市上很普遍的事情,大多数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但是经销商的做法是行业规定 ,还是经销商自己的行为?如果是经销商行为,经销商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指定保险公司不是银行行为 建行北京分行车贷部客户经理李先生告诉记者,指定保险公司不是银行行为。银行关心的是客户是否能及时、足额向银行还款。为此银行要求有担保方为客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在车贷市场主要是经销商自保(即经销商自己对客户进行担保)、保证保险方式即由保险公司充当客户的保证人、第三方担保模式(即由除经销商、保险公司之外的另一家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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