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一: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注意自2004年10月1日起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10%,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车辆计税价格×税率。
注意事项二: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有特规
一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以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为计税依据,注意“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其中对于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凡是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费用,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是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是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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