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施,商业险也走上了复古路。车险市场从原来的各家公司产品不同、价格不同,发展为主险同质同价、附加险个性化。车主该如何投保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车险部的有关人士。“消费者应结合经济实力补充商业险,分公司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会影响理赔,不可取。”
“如果车主分别在两家公司上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就需要分别提供两套材料。而在理赔时遵循的是交强先行、商业补充的原则理赔。因此车主只好给其中一家提供复印件,但是保险公司是不认可复印件的。这样就延长了车主的理赔时间。给车主带来了不便。”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表示。
而买了交强险后也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高枕无忧了。“目前交强险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了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这个限额是综合考虑全国因素以及消费者保费承受能力后确定的。对于北京地区来说,这个限额远远不够。例如:2004年新道路交通法实施后,奥拓二环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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