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就自己揽全责。”这是不少车主交流时最常发出的感叹。这一奇怪的现象归因于多数保险公司执行的按责任赔付的原则。换句话讲,就是说投保人在车辆事故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才可以获得多少的赔付,而没有责任则不予赔付。律师提醒,“无责不赔”保护的是违法者的利益,“无责免赔”不可不赔。
“他撞我,却没人赔我”
据媒体报道,2010年6月,60多岁的李兴民老人驾着爱车载着老伴回四川老家探亲途中,与一辆大货车追尾。交警认定大货车负全责,李兴民老人没有任何责任。由于车子损毁非常严重,老人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认为事故是对方的责任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不管,那我投保有什么意义?”就在李兴民老人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堪察现场后对事故没有异议,因为定损金额为51000元,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声称汽车修理厂报价太高也不管,李兴民老人的赔款掉进了空里。
“要理赔得自己开车撞”
叶先生的爱车经常停泊在宁夏路与隆德路路口,前些日子早晨去开车时,见爱车左侧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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