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昨天发出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投保提示,建议广大被保险人通过刷卡方式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同时建议投保人到合法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或保险代理机构购买车险保单,谨防上当受骗。
北京保险业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见费出单”,即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这可以防止代理人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占用保费,甚至卷跑保费等情况的发生。
北京保监局昨天特别提示广大市民,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需要注意,在投保时,应认真核对投保单、费率浮动告知单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切勿让他人代签;投保人通过刷卡方式支付保费时,应注意保存银行卡刷卡缴费凭证;如果投保人采取电话方式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应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专用号码。除此以外,建议投保人到合法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或保险代理机构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截至1月29日24时,全市机动车辆保险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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