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两个《决定》的要求,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其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通知》进一步明确,允许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企业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而此前的规定是,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这也意味着,保监会开始进一步放低汽车保险中介准入门槛。
顺应实际降低准入门槛
事实上,囿于代理车险市场鱼龙混杂,去年3月,保监会开始暂停审批相关汽车企业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2012年6月份,保监会暂停了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工作,仅允许汽车企业、银行、邮政、保险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随着今年5月21日《通知》的发布,相较于此前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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