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之前,如果因为醉酒、无证或者吸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的,即使司机投保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不过今后,以上情形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赔偿了,必须先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再向侵权人追偿。
北京房山法院刚刚对一起醉驾车祸受害者家属告保险公司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家属的诉求,保险公司12万赔付款昨天执行到位。法院表示,依据最高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今后此类案件都要这么判。
2012年8月10日晚上10点45分,骑自行车回家的刘先生被突然驶入非机动车道的一辆“东风”牌小客车撞倒,不幸身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司机付某醉酒驾驶,负全部责任,之后付某因醉驾被判刑入狱,刘先生的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是索赔困难重重。
代理律师苗吉丰:开车的这个司机是河北的,独自一人在北京,多年不回去。最要命的是,他喝酒指数160,属于醉酒驾车,性质非常严重,家里看到情况非常严重,也不愿意赔偿,他也没有赔偿能力。从刑事附带民事上说,判到他身上不太难,问题是判了以后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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