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能否获得意外险理赔一直是保险纠纷的焦点,而官司的结局多以保险公司败诉收场。近日,保险行业尝试通过完善意外险合同并明确猝死的保险责任来化解此类理赔纠纷。
记者获悉,深圳保监局近期明文要求保险公司完善意外险条款,将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写入合同内,如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并在理赔申请材料中明示猝死的证明材料;不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在除外责任条款中明示。该保监局表示,以此来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因“猝死是否属于意外险保险责任”引起的条款纠纷。
据了解,猝死引发的意外险理赔纠纷案件屡屡被曝光,但因各方对猝死是意外还是疾病意见不一,往往会对簿公堂。就保险角度而言,意外事故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事件,依据医学解释猝死为潜在疾病引发的死亡,具有自然性与非暴力性,属于非意外事件死亡。因此,保险公司在潜意识中认定意外险对猝死拒赔。然而,关于猝死引发的意外险理赔纠纷,各法院判决结果不一,有时与当事双方的举证是否有力关系极大,多数案件判保险公司担负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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