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在异地维修后,车主却发现维修单中所列部分配件并未更换,且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评估价格低于实际所花维修费,这些问题的综合影响导致车主方垫付上万元维修费后近3个月时间才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车主深感无奈。 在保险监管部门狠抓车险理赔难、保险公司高调承诺提升车险理赔服务的今天,此类拖延理赔事件的发生,确实令人遗憾。这其中,除了保险公司拖延问题之外,维修企业的失信行为也同样需引起足够重视。
【回放】 该换不换谁之责 2012年1月17日,一辆小轿车在京珠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被判定负全责。之后,车主代表向平安保险公司报案,并于次日到广东韶关新鸿天汽车修理厂安排修理、由汽修厂联系保险查勘员。10天后,车主代表前往汽修厂提车,汽修厂负责人告知,车已修好,总价为12368元,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还未给出,因此,只要车主代表先垫付修车全款,便可把车开走,剩下的事情则交给汽修厂和保险公司沟通处理。 “当时天真地认为保险公司和汽修厂是有协议的,就把修车款先交了。”车主代表在接受《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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