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多项违法被一次性扣29分,他成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出台后,首名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三的非营运车辆驾驶人。 6月18日20时许,对湖派出所民警在首山路开展交通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未戴安全帽,开着一辆无牌助力车在路面上晃晃悠悠地骑行着。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男子黄某身上散发着酒气。民警要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黄某振振有词地说,他骑的是助力车,不是机动车,喝了酒照样可以开车。 不过民警告知,助力车也是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因此也属于机动车,同样需要遵守机动车相关法规。最终检测发现,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酒后驾驶。 最终黄某因为酒后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未戴安全帽、闯禁行等多项违法,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29分、罚款1450元同时暂扣车辆的重罚。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4分及以上的,除了要学习交规重考科目一之外,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