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在营口市一装修工程现场出险,工人曹某从高处脚手架坠落,经120抢救后诊断确认为“颈椎错位”当场死亡。
接到报案后,华安保险辽宁分公司通过查勘获知被保险人属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的不幸身故使亲人遭受巨大精神打击。
保险赔款是不能简单用金钱来衡量的,必须从对其家庭及遗属的精神抚慰,从对社会和谐稳定负责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并依托公司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客户服务体系,打破日常流程,在10日内将30万元保险金赔付给这个破碎而急需抚慰的农村家庭及受益人手中。家属表示,保险公司为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华安保险针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出险环节直接面向创造社会财富的一般劳动领域,保险受益对象主要关系城市工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公司职员等社会普通劳动者的实际,在处理相关保险案件的受理、查勘、理赔和赔付等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和真情回馈的抚慰机制,把事关普通人民群众生命价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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