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汽车网调查:有些车主反映,他们预定合同和购车合同不太一样,维权困难,这是商家主导格式化合同侵害消费者利益。
阿峰(化名)苦等了一年,不仅没有等来喜欢的心仪的金色车型,却被4S店告知退订或加价购其他车型。在媒体的协调下,阿峰无奈接受一款同价的其他颜色车型。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预订购车是一种常见的购车方式,而商家以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频频发生,消费者面临维权难的无奈局面。
案例:苦等不到心仪车型
去年12月,阿峰(化名)支付了5万元在佛山一间4S店预订了一款金色的国产SUV车型,双方约定今年12月交车。在预订的交车时间,4S店却以没有预订车型为由,要求阿峰退订或者加钱购买其他车型。
阿峰告诉记者,自己购买的这款SUV车型是热销车型,一年前该车在加价销售。由于自己不想加价,于是选择排队预订。经过交涉,商家最终愿意给阿峰提供一款同配置的白色车型或者以指导价购买另一款高配的金色车型。意识到自己的合同条款上处于弱势地位,阿峰无奈接受了同配置的白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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