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的车辆到修理厂进行保养,没想到晚上修理厂着火 烧毁了几辆车,刘先生的车也严重受损。刘先生第二天得知消 息后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并检查修理 单后马上确认对此案拒赔。 原来,保险条款有规定,保险车辆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 养护期间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此规定明确了保险 车辆在营业性的修理厂、维修站,不论修理是在厂内、场内或 道路边,造成的损失均属保险除外责任。 而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已明确告知了刘先生关 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和免责的内容,因此保险合同符合《保险 法》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但损失原因为保险除外责任,保 险公司免赔。 虽然保险公司对此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修车者对被修车 辆具有安全保管的义务和损坏后的赔偿责任,刘先生可以向修 理厂索赔,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醒车主 的是,车主在送车辆进修理厂办理修理手续时,一定要把修理 厂接车单据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以作为日后发生事故的索赔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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