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简而言之,只要买了车,就必须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赔偿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多出这个限额的部分,要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
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是商业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使得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法本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负责赔偿。不同于交强险,车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可自主选择赔偿额度。
目前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被分成了两种情况3个部分,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补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以及2千元财产损失限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没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1百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被撞的是机动车,没有人员伤亡,那么最多只能从保险中取出2千元用于修车,不足部分只能由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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