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的奔驰车遭遇车祸,受损车辆送哪修,车主和保险公司发生分歧。车主把车开进4S店修花了27万元,保险公司嫌贵拒赔。保险公司一审被判决全额赔偿……(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该案终审判决对媒体公布:车主刘先生把受伤奔驰车送往4S店修理时,未和保险公司共同拆检确认,最终被判支付20%的修车费。 2006年3月12日上午,刘先生开着奔驰轿车在武科路二段撞上一辆桑塔纳。交警调查后,认定刘先生对车祸负全责。事发后,太平洋保险公司把受伤奔驰车送到某品牌汽车检测中心检测损失,但刘先生则要求到仁孚公司进行维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刘先生自己出钱在仁孚公司修车,修理及定审等费用打折后共27万余元。因保险公司认为修车费超高,曾拒绝赔偿。刘先生随后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底,青羊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被判全额支付27万修车费。 昨日,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谢佳佐称,他们刚刚拿到了市中院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车主把受伤奔驰车送往4S店修理时,未和保险公司共同拆检确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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