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刘某车辆保险期已过,本应及时续保,可他心存侥幸没有办理,结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10万余元,让他后悔莫及。
8月15日10时许,繁昌县交警大队荻港中队接到报警,称荻港老埠头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是一辆自卸货车和一辆重型罐式货车相撞,致使罐式货车翻倒路基下,双方驾驶员均无大碍。现场勘察,民警认定该事故是由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占道抢行造成的,刘某应负全部责任。据行内人员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
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沮丧地称自己车辆的所有险种均在前一天已到期了。民警问他为什么不续保。他说今天上午原本是去续保的,出门正好接到一个货单,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准备拉完货后再去办保险,没想到运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必须购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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