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保监局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下,为加强非车险业务管理和服务,天津市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22家保险公司从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此举旨在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天津市非车险市场秩序,严密和完善非车险保险合同签订的手续制度,提高保险赔付资金的安全性和充足率,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避免和减少保险合同纠纷,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非车险“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或财务系统根据非车险保单和加保批单(以下简称批单)全额保费入账或分期付款首期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批单)并打印正式保单(批单)和保费收据的业务操作过程。简单的说就是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帐户上收到相应的保费以后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才能打印出保险单和保费收据,否则不能打印保险单和保费收据。
我市实施非车险“见费出单”的范围:(一)险种包括: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保证险、农险。(二)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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