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保险公司拒赔范畴?

 所属分类:  2012-7-14 9:55:42    加入收藏

云南的李小姐新购了一辆奥迪,为安全起见,她为自己的新车办理了车险全险。前不久,在一次倒车时,不慎撞倒了她的母亲,造成了两处骨折,报案后,保险公司却称这属于免责范畴,不能获得赔偿。为此,李小姐特地咨询了平安有关专家:这是什么原因?到底有哪些情况,即使投了汽车保险全险也无法获赔?

其实,李小姐所遇到的情况非常普遍,不少车险都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起的。严格来讲,在车辆保险过程中,并没有“全险”这一说法。保“全险”往往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三者、盗抢、车上人员、车身划痕”等几个主要险种,但上述几个险种,与车辆保险中已经多达二十几个的险别总数相去甚远。而且就已经投保的这几个主要险种来讲,车损险、盗抢险亦可能是不足额投保。比如,三者险的保额可能只有五万,车上人员与车身划痕的保额可能都相对较小,这种情况是不足以承担较大的保险事故损失的。所以,所谓的汽车保险全险只是保险公司为吸引消费者所表达出来的一个模糊概念,不同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对全险的解释也是不一样的。

平安保险专家表示,李小姐这类撞了家人的案例的确无法获得理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一般来说行内公认的投保汽车保险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有条件的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但是,无论你买再多的险,以下情形均属于保险公司拒赔范畴:

1、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都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所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2、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未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的,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3、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它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4、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此外,无论车主是否投保汽车保险全险,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如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放弃追偿权的、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和地震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均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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