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别担心 提供3种资料即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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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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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辽宁省车险简易赔案索赔资料行业统一标准》正式出台,并向全省(除大连市外)各地市广泛推行。即日起,索赔金额万元以下的单双方事故被保险人,最少只需提供3种索赔资料即可进行简易索赔。据悉,下一步,省保险行业协会还拟逐渐推行理赔时限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车险理赔便利。
根据该标准,今后索赔金额万元以下的单方事故车损和双方事故车损,被保险人索赔时无需再开具气象证明、交警部门相关证明、派出所证明、社区证明、驾驶人体检证明、驾驶人及车辆审验合格证明、被保险人开户行具体信息等多项资料,也无需再像以前一样填写出险通知单、损失清单等多项资料,而是仅填写一份定损协议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今后金额万元以下车损事故理赔过程中,私家车主最少只需提供当事人驾驶证及车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资料、维修发票及清单3种资料,即可十分简单、便利地申请车损索赔。营运车辆、特种车,以及车辆全损的情况,则另需提供其他简易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此标准仅在辽宁省(除大连市外)适用,并且是针对金额在万元以下的单双方事故车损,同时适用范围暂不包含人伤与火灾案件。另外,如保险公司现行车险索赔标准较该统一标准更为简便,也可继续施行。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方继荣表示,此次推行车险索赔资料全省统一标准,是基于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索赔手续繁琐而存在差异的现状,考虑到保险消费者对车险索赔方便、快捷的吁求,经过各地市多次车险理赔服务测试而最终完善推出的。“经统计,现在车险出险遇到的约70%的情况都是车辆剐蹭等简易事故,此次新索赔资料标准的出台,不仅方便了保险消费者,更提升了全省保险业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为保险公司处理好另外30%疑难理赔工作提供了支持。”方继荣表示,下一步省保险行业协会还拟逐渐推行理赔时限建议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更大便利。
据了解,该资料简易标准已由全省全部23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是继辽宁省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车险小额赔案速配机制和交通事故车险理赔快速处理机制等措施之后,辽宁保险业又一便利保险消费者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