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车祸骗保构成犯罪,车主得不偿失
车主张明默许了修理厂经理王普的提议,用制造车祸的方式骗保。日前,二人都被海淀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7月29日,张明到王普的修理厂修理被撞坏的吉利车前保险杠。王普提议,他找人开车再撞一下,然后走保险,张明默许了。当晚,王普让一名工人开一辆富康车,王普开着张明的吉利车故意与富康相撞。定损结果做出后,理赔金高达19700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淀支公司调查发现,两车损伤严重,但司机却都毫发未损,在接受询问时张明非常不自然。保险公司随后报案。
法院认定,张明、王普及其他参与者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