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未经车主允许驾车出事不能获赔
?事件回放?
周先生称,10月3日,他的朋友纪先生借他的车,带着家人去八达岭长城游玩。纪先生开车还未上高速公路,就与一辆车发生了剐蹭。
出事后,纪先生给周先生打电话,周先生一边打122报警电话,一边去出险地。但还没等他到达出险地,纪先生就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私了,并签订了简单的协议书,他赔了那辆车400元,那辆车已经走了。
事后,周先生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提出能否理赔他400元。但是保险公司以没有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同时也不是他自己开的车为由,拒绝赔偿。
周先生想询问一下,保险公司能以非被保险人驾驶车辆而拒绝赔偿吗?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呢?
法官解答
海淀法院的杨靖法官解释,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也就是车主)是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车辆的,获其授权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属于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赔偿。
除此以外,未经车主本人同意,因其他原因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均不属于车主允许的驾驶人,如果他人未经车主允许而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本事件中,周先生将车借给朋友纪先生开是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赔偿。
如果纪先生未告知周先生而又将车让给他人开,则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私了之后再索赔没有证据难如愿
本事件中,出交通事故后双方已经私了,周先生能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吗?
杨靖法官解释,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是要凭借交通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自己的协议不能作为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证据。
因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本事件中,周先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勘验和定损,也没有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所以很难证明事故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等,保险公司拒赔是有理由的。
杨靖法官提醒司机,车出事故后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勘验和定损,在保险人员到场后,如果双方私了,即使没有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理赔的。
此外,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也可以到交通队出具调解协议书,被保险人可持协议书找保险公司理赔。
法官提醒
出事后应尽快报案
海淀法院的江锦莲法官提醒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
必要时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避免因延误了报案时间而导致事故原因无法认定或者损失无法确定。
遇到受伤的情况,车主应当及时报案、尽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伤者得到救治后,也应尽快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如果没有尽到这些义务,有可能给索赔带来困难。
不要擅自离开现场
有些车主在发生单方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或挪动受损车辆,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没有及时向保险人或公安机关报案,这些往往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或车辆损失无法确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保险条款中一般都会规定一些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的事项,比如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人报案。
因未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或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损失无法确定的,对于保险人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投保时仔细看条款
被保险人在购买车辆保险后,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对于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损失计算办法、被保险人义务等部分。如果对条款不理解,应及时要求保险人对此进行明确说明。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投保人投保时,以常人能够理解的程度对投保人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赔偿标准、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向投保人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