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全险”?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21 11:17:44    加入收藏
坏了车窗玻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因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遭到拒赔。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车时明明投保了“全险”,但是并不能保障全部的风险,对此提出了质疑。
    保险专家提示广大消费者,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即使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相关事项,包括了解保险责任、合理搭配险种、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审慎签字等。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可以单独投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消费者在选择车辆损失险等主险的基础上才可附加投保,常见的附加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保险公司之所以设计种类繁多的附加险,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但有的险种并不适合所有的消费者,这与消费者驾车习惯、经济能力、车辆养护状况,经常行驶路况及泊车区域等因素有关。消费者投保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搭配购买,具体情况可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同保险责任条款一样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条款。常见的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有驾驶人饮酒、无证驾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充分关注责任免除条款,了解保险保障范围,尽量避免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2013年4月2日

车险投保时要看清保险条款
    提示:在投保时要看清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保险赔偿处理原则。同时在对车辆的使用和治理的过程中,也要负起责任,做到尽心尽责,以防车辆脱险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不便给您的糊口带来麻烦。   有些投保者认为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就可以在车辆脱险时得到全部损失的赔付,所以在日常对车辆的使用和治理中就会有些懈怠。孰不知在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后,并不是车辆发生的所有事故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只有那些符合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才赔偿,而且在理赔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赔额,所以仍是有一部门损失需要投保人自己承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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