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被保险人的定义
被保险人(不含港、澳、台地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
被保险人(不含港、澳、台地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5、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重推车贷险 市场不看好 时隔五年之后,保监会又放开了车贷险业务闸门。在车贷险问世的十年间,保监会的态度从鼓励到叫停又到再次鼓励。 “保监会的通知,我们都看到了,对于车贷险,似乎没有经验可以总结,只有教训需要吸取,什么时候启动这项业务,还需要看总公司的态度。”6月8日,上海一家财险公司副总如是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这番表态的背后,是此前各家保险公司在车贷险市场上遭遇的“滑铁卢”之痛。2004年,保监会正式叫停车贷险业务,但为时已晚,当时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车险市场上,车贷险业务已经全线...
查看全文>> 了解了阳光车险的车保险费用之后,再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阳光车险公司的规模吧。 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国内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它是由中国几个比较大型的企业集团在2005年的时候组建成立的,其中光注册的的资金就达到了65.6亿元人民币。在同年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下属公司,在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23个月开始就盈利就一直保持着急剧的上涨趋势。到目前为止阳光保险有限公司已经有了自己的分公司35家,和1000余家三四级分支机构,从规模上实现了服务网络覆盖全国。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阳光...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8日
遇到返还车辆购置税的时候,千万不要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近日,扬州一家公司的张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对方称自己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购置税政策有所调整,自己之前缴纳的购置税多缴纳了,现在返还车辆购置税。张女士因为工作比较繁忙,加上对方是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就没有多疑,结果按照对方的“提示”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被骗了2万多元。 8月25日,张女士接到了一位自称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张女士,你好,这里是扬州市车管所,您之前购买的车辆是不是XXXX,车牌号为XXX”。张女士一听是自己的车牌号,立马答应。“现在我国的车辆购置税有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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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车险保费,却不知被谁退掉,如此荒唐的事件13日经本报以《“谁退了我的保险?”》为题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日,省保险监督局责令太平洋财险湖北分公司对此事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给社会一个交代”。
某计算机公司经理魏立新认为,这一事件本身并不难调查,只要保险公司查一下退保手续,看是谁出具的证明和签字,真相不难弄清;问题是,保险监管部门能否以负责的态度进彻底调查,而不能指望保险公司自己查自己。
某财险公司专业人士介绍,“退保迷案”揭开了车险业务中的“猫腻”,现在卖车的利润还不如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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