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的北京直赔点的理赔方式
为了解决经常出现的“无责不赔”问题,条款同时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未来在第三方责任险中,将首先由保险公司提前做出赔偿,最后再进行代位求偿。
中保协车险改革小组专家李冠如告诉记者,与现行的条款不同,“目前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承担的事故比例进行赔付,现在不管自己有没有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旦确定是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追偿,免去投保人的麻烦。”
驾照失效也可获赔
与此同时,本次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等,都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同时,部分降低了原有条款的免赔率。
为减轻消费者在理赔时提供单证的麻烦,该示范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等。
另外,示范条款还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同时保留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十个附加险。
中保协表示,该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到11月5日结束。下一步将完善条款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费率,争取今年年底之前正式对外公布。
近年来,电话车险以其便捷性和良好的性价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车主。但在投保过程中,很多车主对于电话车险保单配送环节和车险的服务依然心存疑虑。
2013年4月9日
介绍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买了新车以后我们都需要买保险,也知道了有的保险是必须要买的,那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制规定。却很少人知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内容,如果你也还不知道,那么下面就让专家来给你介绍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共五章,其中第五章属于附则,第四章是罚则,第三章是赔偿,也是车主们最关心的。那么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的第三章的详细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被保险的人之外的人员伤亡,或者是除被保险的人外的财产受到损失,那么就可...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