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004年10月10日晚,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车借给朋友黄先生,不料却发生事故,损毁严重,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由于车坏得很厉害,我干脆就把车卖给了黄先生,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吴先生说。后来,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某修复,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某,因此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某。”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修车损失,可没想到4个月后,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拒赔通知书》。大意是,吴先生的车是由黄先生驾驶出事故的、车也是黄先生修好的,所以吴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无经济损失,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有损失发生就补偿,无损失发生则无补偿,保险公司不赔。
然而,记者翻阅的维修材料显示,黄先生虽然买下了车,但并未向修车厂支付修车费。吴先生手中持有的修理费发票证明修理费5万元实际上是吴先生支付的。
由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自己又支付了相应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却坚持拒赔,所以吴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吴先生的声明是放弃权力的表示,所以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吴先生再次上诉,其律师认为:“吴先生的声明并不是放弃权利,而是将索赔的权利授权给黄先生代为追偿。”日前,双方都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维权?指导
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吴先生签署的声明到底是放弃权利还是转让了权利。由于签署保险协议的是吴先生,事故处理中车辆易主,造成最终索赔权利的不明。
一忌: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8日
车险不赔之一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不赔之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实例:焦小姐考下了驾照后,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她都把她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为此,每个月焦小姐还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一天,焦小姐一早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由于焦小姐是新手,所以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
查看全文>>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京丰车管所诞生首个自编牌 “京NV8888”抢先 选定自编车牌后,杜先生在大厅内打电话给家人报喜。
昨日,前国脚高洪波来到车管总所,办理自编车牌业务。
“京ND8888,拿到了。”昨日上午9时许,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总所大厅,一名女子在电话中向家人报喜。
昨日是北京“车主自编车牌”首日,据市交管局统计,截至下午4时,“自编车牌”的机动车达1333辆(包括327辆郊区牌照车辆),多数车主热选6666、8888、9999等连号。原选号模式“10选1”则遭冷遇。
为了选到自编的“吉祥号”,不少车主还提前两三天在车管所门口排队,只待昨晨开门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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