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内停车被要求强制保险

 所属分类:  2013-2-18 15:59:04    加入收藏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今年夏天,成都各机动车停车场业主们陆续收到了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的通知,从今年起成都市交委将对经营性停车场实行集中统一保险。在相关网站上记者看到了这则通知:“为将停车场所因看管不当所造成的车辆意外事故、盗抢责任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我委研究决定,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实行集中统一保险,作为开办停车场的必备条件之一……

通知一出,立即引起停车场业主们的纷纷议论,而此举是否合理合法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停车场业主:不理解这样做的理由

成都九眼桥附近一位投资建设了商住楼和停车场的外商,接到通知后感到十分不解。近日,面对记者,他认为停车场属于楼盘的附加设施,投入使用后,必然要加强保安、监控等安全措施,他的停车场就从没有发生过一起被盗事件。而现在却强制性要求停车场必须办保险,这不仅增加了停车场业主的经济负担,而且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还得打上一个问号。另一家位于西门车站附近的停车场业主也表示出同样的疑问,这个已开了7年拥有100多个车位的停车场,按照成都市交委的要求,每收入1万元就要上交700元的保险费。这位业主认为,抛开是否合法不说,很多前来停车的机动车本身就已购买了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等,如果一旦真发生了车辆意外事故、盗车事件,车主也只能得到单份的保额,车主和停车场重复保险,结果还是保险公司从中得益,这样做的合理性值得商讨。

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一个车位每年160元保费计算,一个500个车位的停车场,8万元的保险费就成为了必备的门槛费,对此,这位李姓业主只有苦笑。一些业主认为,对于车辆被盗等,可以采取加强保安等措施解决,强制买了保险,不会就减少车辆意外事故和盗抢,相反,上了“保险”,疏于防范,还可能增加这类事故。

成都市交委:是为了保护业主利益

记者了解到,此前停车场由成都市交管局管理,他们提倡停车场业主买保险,但不强制性要求业主买,对停车场的管理也是实行备案制,在办理停车场相关手续时也没有设置类似的前备条件。今年初,成都市做出决定将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工作交由成都市交委,而实行集中统一保险的措施也随后相应出台。

成都市交委出台这项措施的目的何在?记者拨通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他告诉记者,对经营性停车场实行集中统一保险是为了减轻经营业主的风险,一段时间成都的盗抢严重,业主的经济损失大,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事端,实行集中统一保险很有必要。

律师说法:部门强制性保险值得商榷

《保险法》这样写着,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它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章保险经营第55条写明,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投保人投保。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张富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它的都是本着自愿原则的保险,成都市交委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是无权决定强制保险的项目和内容的。成都市交委的这个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有违规的疑问。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尽管这项措施出台,针对的是停车场的业主,但也引起不少私家车主的关心。他们不无担心地告诉记者,强制性要求停车场买保险,这就增加了停车场的成本,今后停车场的停车费极可能涨价,其结果是将“负担”转嫁到车主们身上。

2013年4月4日

车上人员责任险购买的建议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当中包括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购买建议:此险种能让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得到补偿,当发生事故,能减少一定的损失。但如果车主的车辆不常载客,可以选择单独投保驾驶员座位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而如果车辆安全系数足够高,而行车范围集中在车多缓慢的区域,即使发生事故也是轻微程度,此险可以不购买...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